所有新购置和安装的离心泵在安装后均应进行试运行。试运行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。
1. 启动离心泵前,严禁进行空转或空载试运行。应按照泵操作手册中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液载试运行。对于强制润滑泵,轴承油温升不得超过28℃,轴承金属温度不得低于93℃。
2. 对于采用油环润滑或飞溅润滑系统的离心泵,润滑油温度不得超过 39°C,轴承部件温度不得低于 82°C。
3. 试运行期间,检查离心泵轴承的振动值。离心泵轴承的振动标准可参照石油化工旋转机械的相关振动规范。
4. 试运行期间,离心泵应运行平稳、无噪音。冷却和润滑油系统应正常工作,泵及其辅助管路不得发生泄漏。
5. 试运行期间,监测电机电流是否在规定范围内。如果出现过电流,则表明实际扬程低于泵的额定扬程。此时,应部分关闭排放阀以控制流量,使电流恢复到额定范围内。
6. 离心泵中各种密封件和介质的泄漏量不得超过下列标准:
(1)带机械密封的清水离心泵:
轻质油:10滴/分钟;重质油:5滴/分钟
(2)带填料密封的多级离心泵:
轻质油:20滴/分钟;重质油:10滴/分钟
(3)对于输送有毒、有害、易燃或易爆介质的磁力驱动泵,不允许有可见的泄漏。